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仁市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政办发〔2021〕5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怀仁市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怀仁市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
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法权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障教师待遇
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与全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把改善与提高教师待遇作为教育财政投入的重点予以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教师有关待遇所需经费支出,切实维护教师权益,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不断提高教师地位。
二、坚持财政统筹预算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农村学校乡镇工作补贴和500元/月的班主任津贴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财政局统一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考核、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由各学校按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报人社部门审批后,财政部门据实将资金拨付至各学校后发放;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
三、建立健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监测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随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制度
从2020年开始,我市建立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机制,之后进一步健全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每年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收入进行比对,使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收入增长幅度与公务员收入增长幅度同步或高于公务员工资收入增长的幅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和待遇凡有政策要求的,每年每次要及时调整,并足额发放到位。
坚持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强化责任,加强统筹,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要形成合力,确保标准统一到位、经费足额预算到位、及时发放到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四、严格落实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发放标准以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计算基数。
(一)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标准。在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今后,公务员增加发放地方性补贴时,同步增加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水平。
(二)积极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教育局要指导各学校制定好本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相结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工作量大、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班主任倾斜。人社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总量,及时办理教师岗位晋级,全面落实相关待遇,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五、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工作联动机制
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和工作对接,定期开展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与反馈,共同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注重运用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比对信息,及时提出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意见、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决策,人社局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研判分析,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财政局要将教师工资待遇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教育局要坚持绩效考核管理的导向,加强奖励性补贴的分配管理,突出优劳优酬,克服平均主义,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附件:怀仁市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怀仁市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鑫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毕治中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杨良贵 副市长
成 员:李建春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立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余治山 市财政局局长
郭春林 市教育局局长
李海荣 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郭春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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